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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龙山管理处辖区和临湖公路及赶山片区路网沿线擅自设置广告位的通告

来源: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09-07 00:00       浏览次数: 152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龙山管理处辖区及临湖公路赶山片区路网沿线生态旅游资源,更好地服务洞庭湖生态风景区、岳阳南湖风景区和市委“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战略部署的社会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湖风景区综合整治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和岳阳市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就临湖公路及赶山片区路网沿线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未经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和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临湖公路及赶山片区路网沿线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2.违规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归设置方自负。

3.自本通告发布起,龙山管理处将联合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对赶山路沿线现有的非法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与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