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职能部门:
现将《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岳阳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影响民生、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助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和“13118”南湖综合治理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的环境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发展和“13118”南湖综合治理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把握重点、突出效能”,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明确监管区域、对象、内容、责任,实施分片包干到人。
三、组织保障
成立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尹家辉为组长,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夏金城为副组长,区纪工委(监察局)、发改、财政、农委、住建、城管、国土、环保、工商、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胡卫保任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单位须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进一步网格划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管职责分工
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及《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有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不断完善“区、街道”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有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环境监管网格中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垃圾焚烧、文化娱乐噪声、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噪声和黄标车等各类排污对象和排污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全面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五、监管网格划分
(一)网格划分(详见附件1)
1.一级网格:以南湖新区管委会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管委会及区发改、住建、工商等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以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以社区(村)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 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二)网格责任(详见附件2)
网格责任主体为:网格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等主要责任主体。
1.各级网格责任领导由各级网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包括: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的提出处理建议。
2.各级网格分管责任领导由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职责包括:负责所属网格的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工作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
3.各级网格直接责任人由各级网格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担任。职责包括: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环保执法人员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实现逐级负责制,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对网格内的重点污染源企业、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其他排污企业按照本年度《南湖新区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的监管频次开展日常巡查,作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相关勘查资料。
2.响应应急处置。在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信访投诉、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按照指令要求,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3.掌握污染底数。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4.加强信息互通。各级网格要确定一名信息员,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实时传送有关工作信息。同时,积极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做好各网格之间的信息互通。
六、责任追究
对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1.在环境监察活动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已发现而未及时上报的环境污染隐患,根据责任划分,追究未端网格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环境污染隐患,追究该隐患处置负责单位的责任;
4.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网格责任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区的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全力协调支持,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联动。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非工作时间的监察,突出对重点网格的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与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紧密结合,充分借助当地政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加工点,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掌握信息,提高效能。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通过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排污单位的信息收集,完善辖区环境监管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各级网格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试点工作运行顺畅。
附件:1.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示意表
2.南湖新区环境监管各级网格职责分工表
3.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
职责明细表
4.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一级网格)
5.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二级网格)
6.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三级网格)
7.南湖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员巡查表
8.南湖新区办事处、管理处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印发
|
| (共印 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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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示意表
| 一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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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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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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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湖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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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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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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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子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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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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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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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畔湖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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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索街道办事处
|
湖畔社区
|
|
| 天灯社区
|
||
| 渔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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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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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梦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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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滨街道办事处
|
湖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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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仙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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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沙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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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公湖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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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形山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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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山管理处
|
龙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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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镇村
|
||
| 畈中村
|
||
| 双塘村
|
||
| 黄梅港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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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山管理处
|
龟山社区
|
|
| 圣安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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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尾社区
|
附件2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各级网格职责分工表
|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分管责任领导
|
直接责任人
|
| 一级网格
|
南湖新区管委会及区各职能部门
|
尹家辉
|
夏金城
|
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人
|
| 二级网格
|
南湖街道办事处
|
孔建明
|
秦亚农
|
李 波
|
| 求索街道办事处
|
沈兰和
|
夏 温
|
赵志能
|
|
| 湖滨街道办事处
|
王 维
|
李海翔 |
李 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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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山管理处
|
张国礼
|
黄 岳
|
彭 勤、胡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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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山管理处
|
许湘群
|
李光荣
|
冯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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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网格
|
刘山庙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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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振兴
|
| 麦子港社区
|
|
|
葛 晓
|
|
| 金锦社区
|
|
|
易 毅
|
|
| 长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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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 立
|
|
| 畔湖湾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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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新民
|
|
| 湖畔社区
|
|
|
刘 哲
|
|
| 天灯社区
|
|
|
陈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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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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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满年
|
|
| 南湖社区
|
|
|
姚碧辉
|
|
| 云梦社区
|
|
|
钟岳明
|
|
| 湖滨社区
|
|
|
冯 帆
|
|
| 八仙台社区
|
|
|
刘 晔
|
|
| 黄沙湾社区
|
|
|
白明山
|
|
| 雷公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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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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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虎形山社区
|
|
|
何成欢
|
|
| 龙山社区
|
|
|
曾定兵
|
|
| 郭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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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岳明
|
|
| 畈中村
|
|
|
李超义
|
|
| 双塘村
|
|
|
李 凯
|
|
| 黄梅港社区
|
|
|
贺 敏
|
|
| 龟山社区
|
|
|
夏金武
|
|
| 圣安社区
|
|
|
杨 柳
|
|
| 飘尾社区
|
|
|
崔 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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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职责明细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职 责
|
| 1
|
区环保分局
|
胡卫保
|
配合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对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建立污染源台账;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
|
| 2
|
区住建局
|
李建新
|
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施工工地噪声及扬尘污染等的具体管理工作及城区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管工作。
|
| 3
|
区城管局
|
葛 明
|
负责做好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场地硬化、料堆遮盖措施、建筑物拆除采取隔离洒水,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
| 4
|
区农委
|
何征雁
|
负责规范管理畜禽养殖;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
| 5
|
区工商分局
|
徐 宁
|
按照改革的原则,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抄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 6
|
区发改局
|
王德平
|
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7
|
区财政局
|
毛晋锋
|
负责落实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环保信息员的经费,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
| 8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向子荣
|
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
|
| 9
|
区监察局
|
易染红
|
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工作进行督查
|
| 10
|
南湖街道办事处
求索街道办事处
湖滨街道办事处
龙山管理处
月山管理处
|
孔建明
沈兰和
王 维
张国礼
许湘群
|
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
|
| 11
|
各社区(村)居委会
|
单位主要负责人
|
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环保信息员,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附件4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一级网格)
填报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 分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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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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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负责人
|
环保工作联络员及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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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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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二级网格)
填报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 分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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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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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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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联络员及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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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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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6
南湖新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三级网格)
填报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 村(社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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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环保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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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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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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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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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辖区内污染源一栏包括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河流坑渠、餐饮饭店、建筑工地、畜禽养殖、煤炭、物料、搅拌站等所有涉污事项
2.此表由村(社区)调查摸底、汇总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7
南湖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员巡查表
巡查时间: 巡查员:
| 巡查事项
|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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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被巡查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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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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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由各级网格环保工作联络员填写,每周五上报到上一级网格
附件8
南湖新区办事处、管理处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计分
|
| 组织保障
|
是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
10
|
| 是否有配套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
10
|
|
| 是否配备环保工作联络员,并确定一名信息报送员加入工作交流qq、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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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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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对工作进行细化分包责任到人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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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污染底数
|
是否掌握辖区内的污染源总数
|
10
|
| 是否掌握各污染源所处地理位置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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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掌握各污染源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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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监管
|
是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作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相关勘查资料,及时上报巡查表
|
10
|
| 是否主动调解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及时向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10
|
|
| 是否协助环保执法人员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