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南委干〔2025〕8号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陈熠懿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管理处党工委,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陈熠懿同志任区党工委组织部分管社会工作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程同志任区党工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何奇同志任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莫慧同志任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副局长;
张勇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免去张国强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惠玲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洁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向勇同志任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免去其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冯银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湘陵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提名免去唐虎同志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务;
提名李淑琼同志为区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免去其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提名聂晶同志为区残联理事长候选人;
陈虎同志任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童冰华同志任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小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永忠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格同志任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欣同志任湖滨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谈伟同志任湖滨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菲同志任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
以上提名任免的职务,请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