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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南管人〔2015〕1号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浏览次数: 1807

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关于姜有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区管委会决定:

姜有为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副主任;

毛晋锋同志任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局长;

李建新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建设局局长;

祝卫东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方国平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季清虎同志任南湖风景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傲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孔建明同志南湖风景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兰和同志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许湘群同志南湖风景区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二○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