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关于姜有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区管委会决定:
姜有为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副主任;
毛晋锋同志任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局长;
李建新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建设局局长;
祝卫东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方国平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季清虎同志任南湖风景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崔 傲同志任南湖风景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孔建明同志南湖风景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兰和同志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许湘群同志南湖风景区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