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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南湖新区纪工委       发布时间:2020-10-10 09:06       浏览次数: 1667

岳南纪通〔2020〕4号

近期,区纪工委监工委严肃查处了求索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截留挪用独生子女保健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对该街道计划生育血防工作站站长王岳维(副科级)、工作人员宋小霞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5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求索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王岳维、工作人员宋小霞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未发放到位的惠民专项资金33300元截留,长期存于二人的个人账户,并多次挪用于生活个人开支;另外,2015年至2018年期间求索街道计办主任王岳维、卫计办工作人员宋小霞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中未核实发放对象的真实性,未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多发乱发导致造成财政损失10650元。

区纪工委监工委对王岳维、宋小霞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后,经区纪工委监工委委员会集体决议,并报区工委同意,给予王岳维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取消宋小霞预备党员资格,对求索街道办事处2015年至2018年独生子女费发放过程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和负有监管责任的两任财政所负责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求索街道卫计办截留挪用独生子女保健费案,是一起发生在百姓身边“蚂蚁搬家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是一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长期缺位的典型案件,也是一起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胡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一、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该案中暴露出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二级机构日常管理缺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流于形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头,不断落细落实,坚持党风、政风一起抓一起管,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规范资金使用。

该案中暴露出行业主管、财经纪律监管等单位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后续使用情况缺乏跟踪监督管理,导致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各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部门要引以为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行业特征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鲜明导向。

三、切实严守权力边界,严明纪律底线。

该案中暴露出的党员干部不注重学习党纪法规,不注重个人党性修养,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任性用权,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严守权力边界、坚守作风底线、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慎小慎微,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争当“忠心向党、贴心为民、清心律己”的先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