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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风纪2014年第8期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2 00:00       浏览次数: 1169

【廉政南湖】

一、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014年10月14日下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评估验收组第四组对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作为此活动重要内容之一的专项治理工作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整改成绩清单 ★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湖风景区始终坚持严的要求、严的标准,狠抓督促检查,以及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共开展专项督查调度5次,下发情况通报6期。共受理信访件9件,结案率100%,息访率100%。目前已立案4起,处分3人,收缴违纪资金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5万元,下达监察建议书2分、函询书4份,诫勉谈话15人次,廉政谈话5人次。通过强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情况。较上年同期精简全区性会议1个,减少50%;精简文件、通报25个,精简40%;精简各类评比达标活动6个,精简33%;减少各类领导小组34个,减少83%;减少“一票否决”事项1个,减少25%。

对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该区对存在面积超标问题的18个区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共腾退调整办公室面积201.735,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对侵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该区依法关停搬迁区内2家环保不合格企业。取消6家非法个体诊所,没收2箱非法行医药品。对1个医疗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调整了5个人员的工作岗位。在教育方面,解散了1个家教辅导班,清退了2万元补课费。并对1起有偿家教家养行为进行调查。对1个社区惠农补贴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对1人进行党纪立案。对7户未入住廉租房家庭下达整改函,现有6户已入住,1户办理了清退手续。对1户廉租房住户因为办理退休不符合廉租房申领政策,已责令区安置局进行清退。

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该区采用“一牌三制”,重点加强考勤管理,区机关24家单位统一了工作人员去向牌,严格实行“每日一签到,每月一统计”。对1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进行党纪立案。对2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不文明执法行为,分别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对相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

该区还着重整治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问题。清退不合政策的编外人员4名。对清理出来的5名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了处理。

在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过程中,收到上交红包礼金26500元。认真查处了南湖街道良万社区2014年春节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清退违规发放补贴22500元。 对1起春节期间滥发物质补贴问题收缴违纪款79000元。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下发通报共5期,集体诫勉谈话2次。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该区也没有忽视,经核查,对所发现的2人在企业兼职行为进行处理,现已责令辞去兼职。

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该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查活动,帮助109人追回拖欠工资99万元。

对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该区对1名社区工作人员违规举办满月宴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和社区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国庆期间发现的1名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倾向事宜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区国庆期间严查暗访“四风”问题

国庆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反对“四风”,我区制定了《国庆期间纠“四风”明察暗访工作方案》,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把好节前“廉关”,并明确要求两节期间各单位做到“三个一律”,即全区公务用车一律集中停放、公款宴请一律叫停、公款招待一律停止报账。同时抽调区纪工委、区办公室、区工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察组,对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进行督查。期间共明察暗访28个单位及服务窗口,并对辖区的17家宾馆酒店、5家农家乐、2家娱乐场所等地进行了暗访,整改查纠问题11个、违反工作纪律23人,全部予以通报,个别问题还在深查之中。

 

三、南湖风景区持续督促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我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区辖南湖、求索、湖滨3个街道办事处,必须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2014年9月1日至18日,区纪工委、区财政局联合对各街道今年上半年17项强制结算项目的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检查发现,南湖街道、湖滨街道公务卡刷卡比例偏低分别为48.9%、38.9%。通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一要进一步提高公务卡刷卡比例;二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三要形成街道纪工委对本街道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的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要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单位和范围,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

 

 

【案情通报】

1、南湖街道办事处刘山庙社区原支部书记许永红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案

南湖街道办事处刘山庙社区原支部书记许永红在担任支部书记期间,严重违纪,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南湖街道工委会研究并报区纪工委批准,决定给予许永红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同时,经区纪工委建议、南湖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将许永红辞退。

 

2、湖滨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黄洪安违反作风纪律案

湖滨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黄洪安,在上班考勤过程中代人签到,并与当日值班工委领导发生言语冲突,语言粗俗,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机关形象,其行为构成工作作风违纪,根据湖南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洪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