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南湖】
南湖风景区纪工委监察局201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全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加大“三转”力度,聚焦主责主业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调整责任分工。根据市纪委要求,我区纪工委书记就分工事项向区工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从3月1日起,全区所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将全部精力放在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上,不再分管、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不相关的工作。二是着力提升纪检干部办信办案能力,全年共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案件线索收集处理办法、调查取证方法等业务知识9次,培训纪检干部108人次。三是加大办信办案奖励,出台《关于对办案有功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的暂行办法》,对办案有功集体和个人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予以奖励,今年共对办案有功人员奖励5次,奖励案件4件。四是加强办信办案力量,年初区纪工委根据当前反腐形势及时调整人员分工,由2人专职办信办案,抽调2名街道监察室主任作为办案人员,充实办案力量。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全面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精简文件、通报25个、各类评比达标活动6个,减少各类领导小组34个、“一票否决”事项1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对存在面积超标问题的18个区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共腾退调整办公室面积201.735㎡。
严格整治侵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关停2家环保不合格企业;取消6家非法个体诊所;解散了1个家教辅导班,清退了2万元补课费;对1个社区侵占惠农补贴的问题进行党纪立案;清退1户未入住廉租房家庭;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查活动,帮助109人追回拖欠工资99万元。
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采用“一牌三制”,区机关24家单位统一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对相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大力整治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清退不合政策的编外人员4名,对5名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了处理,责令2人辞去企业兼任职务。
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收缴红包礼金31500元。对2个单位春节滥发物质补贴行为进行了查处,收缴违纪款79000元、责令退回违规发放补贴22500元并对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下发5期督查通报,集体诫勉谈话2次。对1名社区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满月宴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和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国庆期间发现的1名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倾向事宜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件(次),结案14件,办结率100%,信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8%。全年共立案4件,处分4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收缴违纪资金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5万元,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00%。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注重发挥查案治本功能,下达监察建议书2分、函询书3份,诫勉谈话16人次,廉政谈话3人。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及时出台《南湖风景区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责任落实。出台《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促进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先后组织机关、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党员在市委党校进行培训,培训党员300余人,组织观看教育电影、戏剧、警示教育片6场次,人均阅读教育读本3.5本,人均写学习心得、记学习笔记15000余字。三是加强廉政宣传工作,全年共编发《南湖风纪》8期,印发400余份,营造了崇廉尚廉的廉政氛围。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提醒,春节、清明、端午、国庆期间,全区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共发送廉政短信1500余条,发放廉政卡片200余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作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建设督查工作,下发《重点项目督查通报》10期,对23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合同备案,现场监督12个项目招标、19个政府采购项目。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同步督查禁违拆违治违行动,全年共组织大小行动22次,共出动2416人次,拆除违法建设61处,拆除面积3252平方米,围墙70米,存量违法建设拆除17处,面积2439平方米。全区范围内实现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严格监督安置房选房分房工作,全年共参与大规模安置房选房分房2批次、共811户,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创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走访调研企业36家,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落实整改措施18条。严肃查处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件,处分1人。
六、围绕素质提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深刻剖析,主动学习,人均阅读教育读本3.5本、书写学习心得、学习笔记15000余字、观看教育电影、戏剧、警示教育片6场次,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大步提升。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学习9次,安排纪检干部15人次参加了上级纪检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在三湘风纪网、湖南领导人才网、为民网等网络媒体公开发表信息文章17篇,其中省级网络媒体12篇,市级网络媒体5篇,编发《南湖风纪》9期,印发270余份。加强组织建设,优化整体结构,从今年3月1日起,全区所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将全部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不再分管、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不相关的工作。加强基层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区纪工委从街道抽调2名纪检干部参与了3起案件的调查。正面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组织开展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羽毛球比赛活动。
【纪检风采】
南湖风景区纪检系统羽毛球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为加强区纪检系统凝聚力、战斗力,区纪工委监察局2014年11月15日在市大伟体育馆举办了“建功杯”2014南湖风景区纪检监察系统羽毛球比赛”,4支参赛队伍共20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
赛场上,比赛气氛非常浓烈。队员们敢于扣杀,勇于拼搏,每球必争,不言放弃,奋力拼搏的精神充溢了整个赛场。通过比赛,给广大纪检干部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丰富了纪检干部的业余生活,展示出纪检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案情通报】
南湖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主任李瑞先违反财经纪律案
南湖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主任李瑞先,中共党员,在2010年—2014年担任龙山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南湖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瑞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