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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风景区建立向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4 00:00       浏览次数: 1235

南湖风景区建立向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制度

为加强我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2012年11月6日,区纪工委下发了《南湖风景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度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区纪工委向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派驻人员应在选派期间检查重大工程项目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关键部位人员的监督,对参建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具体工作包括:对工程的立项、征地拆迁、招投标、工程计量、分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决策透明公开、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工程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所驻工程项目单位制定整改意见,并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区纪工委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