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来源:热线办 发布时间:2017-03-16 09:51 浏览次数: 1次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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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主要是成年育龄妇女,男性自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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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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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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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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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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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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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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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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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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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出示合法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已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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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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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女姓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已婚的)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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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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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申请,持相关证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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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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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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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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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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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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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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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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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市、县区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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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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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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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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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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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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