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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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审批表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11-24 09:58       浏览次数: 1

                      居住证申领审批表

相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所在地

申报时间

系统录入时间

办证条件及所需资料

□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就业

□连续就读

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半年以上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

学生证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劳动合同

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购房合同

其他材料(社保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社区民警意见

签名

时间

主管所长意见

签名

时间

人境大队主管流口工作领导意见

签名

时间

备注: 1.居住时限以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报备之日起计算。

2.居住证由本人申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

3.证明资料粘贴在背面,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有复印件都要由相关责任人签注“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

居住证申领回执

今收到             (身份证号                       ) 递交的《居住证申领审批表》,请于

年     月    日到XX公安分局人境大队领取居住证。

XX公安分局

年   月   日

居住证办理程序

1.受理。流动人口本人或委托人、代办人按《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填写《居住证申领审批表》,由社区民警受理,查验资料。

2.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审批。

3.信息登记。由社区民警在社区警务系统进行居住证登记

4.审核制证。《居住证申领审批表》由派出所统一报分局入境大队,符合办理条件的,入境大队在10日内制证。

5.发证。申办人个人凭回执单到入境大队领取,填写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