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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服务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3 00:00 浏览次数: 1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09)153号

各市、州物价局、广播电影电视局: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利用价格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为切实解决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中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有线电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有线电视用户的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湘政办函[2009]212号、湘府阅〔2009〕108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有线电视初装、开通、移机、报停、复机、过户、销户等手续性收费。对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旧房及2009年7月1日之前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的新房,申请开户仍按每户明线300元、暗线480元(包两个端口,增加一个端口另加120元)的标准收取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2009年7月1日之后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的新房,由网络传输单位按每平米建筑面积6-8元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或委托者收费,该费计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得重复或单独向购房业主收取;该项收费具体标准根据房屋安装端口数量及线路设施质量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重新明确收视费政策。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居民用户家庭第一台电视基本收视费,自行购置数字电视机顶盒为每月18元;由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统一配置数字电视机顶盒,长沙、株洲、湘潭市城区为每月24.5元,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其他市县区24元(其中城域网均为每月23元,其余为上缴干线网建设维护费)。家庭第二、三台电视均需用户自购数字电视机顶盒,基本收视费为每台月5元,过渡期内用户自购的第二台电视机顶盒自购买之日起暂免12个月的基本收视费。家庭第四台及以上电视比照第一台电视收取基本收视费。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收视费比照居民家庭第一台电视收费标准收取。数字电视报停期间的网络维护费为每户月5元。数字电视用户收看过渡期保留的模拟信号节目不另收费。暂未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模拟信号节目,基本收视费仍执行每月16.5元的规定。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自行确定并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三、加强对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及IC卡收费的监管。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统一为有线电视用户供应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机顶盒价格按照不盈利的原则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年核定。2009年度全省最高限价为:普通型数字电视机顶盒每台360元,基本交互型每台400元,简易型每台260元。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的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有权属网络传输机构,用户拥有使用权;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或售卖的数字电视机顶盒,若非私自拆卸或人为损坏,负责免费保修两年,超过保修期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各级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用户自行从市场购买符合当地网络传输技术规范的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化整体转换及新开户发放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不得收取费用,所需开支计入经营成本;对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IC卡的,可适当收取工本费,工本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按年核定;2009年度IC卡工本费为每张40元。应免费对新整转用户配置二合一型机顶盒遥控器,对2009年7月1日前已整转用户提供更换二合一型机顶盒遥控器的方便,更换成本价不得超过每个20元。

   四、严格执行有线电视收费减免政策,保障低收入用户能够享受有线电视数字化成果。已进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城域网,对暂时不愿或无力接收数字电视的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统一关闭模拟信号前(关闭模拟信号的时间按国家广电总局广发技字[2003]440号文件执行),要保障其收看保留的不少于八套(中央1套、中央2套、中教1套、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视、湖南教育、市州县本地频道等)模拟电视节目,其收费标准由每户月8元改为免费。对老红军、老红军遗孀、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凭有效证明文书免收其第一台电视机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对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以及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文书按第一台电视机16.5元/月收取其当年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对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其家庭当年若存在医疗费负担超过5000元或其他特殊困难(天灾人祸)事实,免收其当年第一台电视的基本收视费。

   五、加快完善技术,不断提高有线数字电视的服务质量。有线数字电视与有线模拟电视的区别,不仅在于电视节目数量的增加和清晰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以及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交通、气象、住房等民生信息及时传输到广大有线电视用户。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确保完整传输包括不少于52套数字电视基本节目、电子节目指南、6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以及政务信息、民生信息等服务内容。要建立、完善和落实信息采编、审发、更新制度,不断丰富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民生信息服务内容,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和民生信息的服务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便民、实用;要尽可能选优并及时升级更新服务软件,方便用户操作和收看数字电视节目;要按照湖南有线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加快网络改造步伐,努力提高网络传输质量;要有针对性地拓展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不断满足部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要坚持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协议并加强与用户的联系,及时解决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切实改进有线数字电视的宣传舆论工作。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知识及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多种方式,突出宣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党和国家推进信息化发展战略、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全民信息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以及既可为社会节约资源、又可为用户节省时间等优势和典型事例;宣传出台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相关减免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还要积极引导用户转变消费观念,以实际行动争取广大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七、加大对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各市州价格、广电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所辖市县区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技术验收和综合服务验收制度,凡技术验收、综合服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批准按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收费,政务信息、民生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或服务不到位的,应降低其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每月1-2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以民为本的高度,切实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看好电视、看得起电视的工作,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检查。要督促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相关的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受理群众对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广电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非法传输有线电视的经营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八、本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涉及有线电视收费的文件一律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