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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南湖新区会计监督重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01 11:31       浏览次数: 1313

区办公室、教育文体科技局、湖滨街道办事处:

为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税政策执行,规范财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整体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抽查三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

一、重点检查单位

区办公室、区教育文体科技局、湖滨街道办事处

二、重点检查时间

2017年8月1日--8月18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预决算公示公开情况检查

全面检查全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完整性:重点关注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他:关注是否在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抽查各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内容与实际执行数据是否一致)。

2、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检查各单位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失真行为。

(二)内部控制检查

1、内部控制体系管理责任清单

重点关注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内控手册、是否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建立职责分工权限明确的组织架构,是否建立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会计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六大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是否按照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等。

2、规范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包括梳理本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单位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情况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3、内部控制报告编制情况

各单位是否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内控手册,是否存在应填报未填报的现象,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是否存在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等问题。

(三)“纠‘四风’、治陋习”、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

2016年元月至2017年3月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3、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各办事处未开立公务卡、使用频率低、公务卡结算支出特别是17项强制结算费用刷卡占非转账支付的比重低以及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出国(境),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公务车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重点检查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公务接待费,重点检查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5、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6、政府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7、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8、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重点检查领导小组

方琴、李玉琴、周新年、冯殿军、姚懿清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有效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统筹安排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质量等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对被检查单位的全方位监管。被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对其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性收入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以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成效。同时,进一步强化检查成果的应用,为领导决策、财政资金的有效分配提供依据。

(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检查开展前须向社会公示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检查结束后要对外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会计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应有正式文书格式,并在南湖风景区政务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

(三)明确被检单位责任。被检查单位要正确对待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要积极配合,根据检查需要向检查人员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信息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拒绝、推托或隐瞒、谎报,更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检查工作。如有阻碍财政部门进行检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参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遵守廉政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形象。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的基础上,注意保守被监督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参检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及时汇总检查材料。本次检查,要求检查组重点检查结束后,及时撰写出检查结果报告并上报区财政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懿清

    联系电话:0730-8865875

    电子邮箱:378452695@qq.com

 

                                                     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