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南湖新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预算绩效独立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部门收支总表
十四、部门收入总表
十五、部门支出总表
十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景区保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负责南湖景区景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水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南湖水环境保护的研究和防治工作;负责南湖景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对南湖景区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景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制定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统一规划、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负责景区爱山、护山宣传教育;负责景区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目前,我中心设有办公室、执法大队、绿化卫生部、安全生部四个部门,现有在职在编13人,劳务派遣2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区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景区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景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景区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07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6.0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1.3%,主要增长原因是管理范围扩大。
(二)支出预算
景区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076.0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1.3%。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6.03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1038.03万元。
(1)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项目支出:2019年审批专项年初预算数为1038.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无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无安排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2019年无安排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景区中心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5%。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景区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76.0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951.0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无1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无预算安排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财政监管资金:主要包括单位的经营服务性税后收入等。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其他财政监管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部门收支总表
十四、部门收入总表
十五、部门支出总表
十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