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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8-20 09:40       浏览次数: 1

目    录

第一部分湖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

(三)动员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四)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五)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六)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滨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办、武装部、纪检监察室、公共安全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工会、资产办、湖滨社区、八仙台社区、黄沙湾社区、雷公湖社区、虎形山社区,共计14个部门、5个社区。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滨街道办事处本级以及湖滨社区、八仙台社区、黄沙湾社区、雷公湖社区、虎形山社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湖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20.50万元,支出总计820.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8.24万元,减少43.36%,主要是因为2019年将其他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纳入进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5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5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0.50万元,支出总计820.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8.24万元,减少43.36%,主要是因为2019年将其他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纳入进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8.24万元,减少43.36%,主要是因为2019年将其他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纳入进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万元,占1.05%;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占6.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7万元,占4.49%;卫生健康支出156.98万元,占19.13%;城乡社区支出489.21万元,占59.62%;农林水支出36万元,占4.39%;住房保障支出29.84万元,占3.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占0.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万元,占1.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6.11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2、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3、204990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7万元,支出决算为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5、2081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6、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89.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02万元,支出决算为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8、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57.21万元,支出决算为45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9、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10、212990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11、21303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9.8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13、22301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14、22407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万元、津贴补贴43万元、伙食补助费3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38万元、住房公积金29.84万元、医疗费13.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96万元、抚恤金0.41万元、生活补助26.3万元、救济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公用经费29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2%,主要包括办公费67.2万元、印刷费50.12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3.49万元、电费8.89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6.9万元、维修费30.02万元、劳务费9.72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3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5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无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护费开支较小,与上年相比减少2.36万元,减少5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护费开支较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主要是控违巡逻车加油开支及维修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与决算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0。(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2020年整体绩效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复工复产。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为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街道全体党员积极投身防疫一线,携手并进,共克时艰,疫情期间5个临时党支部150余名党员在3.6平方公里的湖滨热土上,架设疫情防控检测值班点20余个。80名党员加入小区防疫队伍提供“红色代办”服务850人次,90余名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参与30个小区及生产队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摸底排查辖区5个社区共计约5000户居民,排查人口约两万人次,通过社区摸排及大数据追踪管理湖北地区往来人员475人 、湖北来往车辆26辆,其他重点地区往来人员37人、涉外人员41人、密切接触者24人、确诊患者3例(已痊愈),无一例内部扩散事件。疫情后期,齐心协力助居民完成电子健康码申领工作,当前湖滨街道居民申领电子健康卡注册率高达98.5%。同时,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立工作专班下沉60家企业,为企业恢复生产提供帮助,使得社会生产生活基本达到疫情前的水平。

2、筑牢意识形态根基,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工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积极落实工委中心组学习,全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7次,全面认真、扎实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全年共处置舆情15余件次,在省、市、区媒体报送新闻稿件170余篇,为街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3、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切实赢得群众满意。一是规范有序抓党建,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支部“五化”建设、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巡察整改”召开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本人与社区书记谈心谈话6次;二是做好结合抓党建,在做优党建品牌同时,持续丰富品牌内涵,做好基层民生与党建工作的结合文章,今年以来,坚持以党建破解小区管理难题,创建滨湖新境界和尚阳香颂两个小区党组织,打造“支部+物业公司+业主”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选好队伍抓党建,选优配强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认真开展5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启动工作,同时,推行社区吹哨、机关党员报到机制,全年发展党员10名、培养预备党员12名、入党积极分子24名,注重把防疫、防汛一线的优秀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骨干。

4、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拆违治违持续发力。本年度完成城市综合体5、6、7号地块扫尾腾地工作,以及房车飞行营地一期,天湘路与德华路、湖滨社区棚户区二期、茶山路、楞伽湾民宿小镇、八仙台片区堤质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全年共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15栋,已征收房屋面积18306.86平方米,腾房面积6317.34平方米,拆除房屋面积22384.21平方米,腾地面积984.85亩;强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拆除行动50次,共拆除违法建设150处,拆除违建面积16034㎡,其中新增违建42处,面积1226㎡,存量违建65处,面积13994㎡,航拍图斑43处,面积814㎡。

5、升级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本年度已完成桃园路民营老旧小区配套提质改造工作,新增道路雨水管网的铺设,在新建小区外建设景园中心共2500平方米,并结合实际设置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小区与休闲广场亮化施工24盏路灯,新增停车位33个,对月欣市场进行提质改造,已完成初步验收,此外,还有部分项目在建,包括桃园路提质改造、学府路周边环境提质改造(学府路沿路41户棚亭已全部拆除,对约2000平方面积做了防水处理)、月欣小区足球场待验收、湖滨生态景观停车场相关事宜正在协商中。

6、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美丽家园。一是开展环境整治,多次开展湖滨辖区大清扫、大整治的洗脸活动,清理道路牛皮癣、条幅等400余处,对占道经营、游商等行为规范化劝导150余次,清理建筑垃圾50余处,清理暴露垃圾死角70处,美丽家园建设显成效。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清除,内露天垃圾池进行统一拆除、水泥硬化,同时增设4-6个垃圾桶。对铁路沿线白色垃圾及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理,依法拆除铁路沿线私自开挖的菜地和未见钢架棚亭以及破旧废弃建筑,彻底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污水管网改造,实现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雨水分类处置;二是落实“河长制”,为打好“碧水”攻坚战,常态化清理整治河湖沿岸及河道水面漂浮垃圾,全年乡级、村级巡河600余次,三是完成禁捕退捕工作,根据“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展开退养禁养反弹工作,对辖区段33条渔船完成禁捕退捕工作。

7、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积极推进宅基地确权。一是人口普查工作,为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街道特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李彬为组长,工委委员程松锦、派出所所长赵远军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普查工作以黄沙湾社区试点为切入点,坚持摸排入户与宣传发动相结合,确保不遗漏、不重复,同时以点带面,确保五个社区圆满完成普查统计任务,经过本次人口普查统计,我街道辖区内总人数21216,户数12566,其中空户7109;二是宅基地确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辖区内现有合宅基地确权的房屋进行摸底确权,登记办理房地一体产权证,通过上门入户,测量面积,截至12月初完成143户,已将审查表交至技术公司。

8、公共安全稳扎稳打,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一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全年共开展生产常规检查80次、针对不同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领导带队检查20次,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予以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95次,下达限期整改和复查检查文书65份。全年组织应急消防演练活动25次,在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紧急疏散演练16次,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讲座20次,开展安全生活小常识咨询活动15次,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8次,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横幅400余条,出动宣传车50余次,全年发放宣传单超过1万张。同时,禁炮和森林防火工作也全面纳入监管体系,专人值守,全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多次组织禁炮宣传和炮源清缴行动,禁炮工作持续优化;二是平安建设稳步推进,通过组织街道及社区全体人员入户走访、成立志愿者联防中心加强夜间巡逻、采用电话模拟测评等措施,积极落实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打击麻将馆、地下“六合彩”、盗窃等行为,震慑犯罪势力,肃清社会风气。不断夯实禁毒工作,确保70名在册吸毒人员无一例脱管,大力组织开展禁毒“六进”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悬挂横幅20条、宣传展板12个。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推动电动车登记,目前为止两个网点一共注册登记电动车数量为2255台,深入推进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绿色出行,开放街道办公大楼内停车位,共计新增停车位160。大力开展普铁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先后完成三批整治任务,共整治隐患处23处。三是信访维稳持之以恒,共受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83件,现已按期全部办结,回复率达到100%。市委巡察组交办信访件24件,调处率达96%,市纪委监委交办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0件,调处率达90%,签订息访息诉协议12人,有效化解童户等4户征拆户的遗留问题。

9、社会事业稳健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极大保障。一是就业工作稳步开展,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2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8%,此外,11月组织召开“岗位来帮扶、就业暖人心”大型现场招聘会,活动吸引50余家企业参与,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湖滨辖区内800余名就业人员中有165名找到满意的工作;二是社保工作扎实推进,湖滨街道常住人口13115人,医保信息采集系统已录入13592人,采集率103.33%,合理未参保19人,未参保21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启动,截至12月底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900余人,其中新增62人,参保状况良好,18周岁以下补卡、新增制卡、补卡259张;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全年新增低保对象9户、清退低保对象42户,到12月份共有低保对象217户、322人,大病医疗救助共救助26人,救助金额10多万元,困难临时救助25人,救助金额6.6万元,金秋爱心助学学生共计19人;四是提供计生优质服务,新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66人,目前,街道服务并跟进的奖扶对象共计419人,全年奖励扶助金约39.6万元,跟踪服务孕产妇100人、出生婴儿103人,开展专题知识讲座6场,为辖区内35对备孕夫妇提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为24名贫困母亲免费提供“两癌”筛查;五是严管公共卫生健康,针对湘一南湖学校部分学生感染诺如病毒事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让病毒传播得到有效控制。

(二)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湖滨办事处部门预算执行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下属社区也能够按照预算组织实施。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在机构改造后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2.36万元。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20年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我街道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我街道专项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2020年度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专项预算数为20万,在支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0年度湖滨办事处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我街道对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制定了街道内部预算,日常开支严格按照内部预算进行安排,对于非常规工作,一律需报街道工委审批同意,明确资金来源后予以安排。

(四)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为8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5万元,占比100%。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820.5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中我街道完成辖区内5000余户防疫摸排,电子健康卡注册率达98%,完成95%的房屋倒地腾房工作。

2、质量指标中民营小区提质改造完成100%,月欣菜市场提质改造完成100%,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完成98%。

3、时效指标中限时完成“洞庭清波”行动和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率均为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中改善民生工程完成率达100%。

2、经济效益指标中疫情期间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完成率达90%。

3、生态效益指标中“洞庭清波”禁捕退捕工作以及街道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100%。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个人与家庭部分(减退休人员费用)。

六、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九、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十二、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三、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五、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六、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一、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二、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三、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五、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六、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七、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八、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一、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二、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三、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四、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五、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七、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八、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九、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五、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六、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七、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四十八、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四十九、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五十、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二、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十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五十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五十五、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五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十七、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八、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九、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第五部分  附件

湖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