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妇幼股、中医股、宣传股、信息规划股、老龄股、重精股、计生股。
2.下设3个二级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疾控中心、血防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计生协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31.1330万元、支出总计829.8883万元。收入与上年1623.1302万元相比,减少891.9971万元,减少54.96%;支出与上年1848.7160万元相比,减少1018.8276万元,减少55.11%,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31.1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2787万元,占70.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2.8543万元,占29.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29.8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2537万元,占32.81%;项目支出557.6346万元,占67.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8.2787万元,与上年1435.4368万元相比,减少917.1580万元,增长(减少)63.89%,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8.2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5%,与上年1679.140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0.8620万元,减少69.13%,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8.2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41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512.6846万元,占98.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8.27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8.2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
年初预算为5.5941万元,支出决算为5.5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02.6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87.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0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56.8427万元,支出决算为56.8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年初预算为63.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年初预算为173.3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服务
年初预算为16.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计划生育事务/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 12.7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6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5972万元、津贴补贴30.5852万元、奖金2.7111万元、绩效工资27.5412万元、伙食补助费2.7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165万元。
公用经费68.4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安排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安排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公务车已改革,未安排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公务车已改革,未安排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公务车已改革,未安排该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9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920万元,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卫生监督执法证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2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557.6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重点,按照年初的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之以恒推进创新发展,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服务能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职业病防治,助力健康建设,卫健系统业务工作开展稳步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不够精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融合还需要进一步契合,使预算发挥指挥棒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个人与家庭部分(减退休人员费用)。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为社会事务管理机构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妇幼股、中医股、宣传股、信息规划股、老龄股、重精股、计生股。下设2个二级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疾控中心、血防站)、计生协会。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下设二级机构均未独立核算,因此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仅为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45万元,公用经费10.8万元,其他运转经费78.37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其他运作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2.25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633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第四季度公用经费结余返还、2023年劳务派遣费用指标进行了调整(原由区人社局统一发放,调整为由本单位发放)。
2023年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为272.2538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94.95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基本药物专项经费区级配套、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监测经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及救助经费、计生协会工作经费、“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及老龄工作经费、红十字会工作经费等专项工作。
2023年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57.6346万元,全部为业务工作经费,其中区级财政安排278.3038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转移支付安排279.33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2.684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主管部门转移支付279.3308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区级财政安排278.30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部分为2023年列入区管委专项预算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数为557.6346万元,执行率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重点,按照年初的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之以恒推进创新发展,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服务能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职业病防治,助力健康建设,卫健系统业务工作开展稳步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明显。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不够精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融合还需要进一步契合,使预算发挥指挥棒作用。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持续落实爱卫巩固提升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继续巩固强项指标,全力攻坚中项指标,奋力提升弱项指标。狠抓老旧小区、“五小”行业、农贸市场整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围绕巩固成效,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深化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高致病性人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布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有效防范境外传染病输入,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培养,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配备,逐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南湖新区财政统一安排进行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