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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20 11:08       浏览次数: 1710

附件3-2

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项目单位    南湖新区民政局

主管部门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 年7月15 日

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鲁明霞

联系电话

8328726

项目地址

南湖新区民政局

邮  编

414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 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64.4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64.4

实际支出

(万元)

64.4

结余(万元)

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15.96

省财政

15.96

省财政

15.96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财政

48.44

区财政

48.44

区财政

48.44

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付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

64.4

7月31日19号凭证

支出合计

64.4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发放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

全部发放完成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  字

谢 芳

局 长

区民政局

鲁明霞

优抚科长

区民政局

熊 睿

会 计

区民政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熊 睿                          联系电话:8720010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2014.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4.4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年发放一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打卡发放。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及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对象手中。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义务兵服兵役满一年后才能领取一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服兵役满一年后才能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年打卡发放一次,一个对象只能发放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