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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南湖新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9 16:19       浏览次数: 1

为切实做好南湖新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联查、联防、联控,降低各类潜在安全风险隐患,让全区人民吃得安全,用药放心,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南湖新区管委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97号)文件精神,南湖新区管委会结合区实际,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2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范围是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坚持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相结合。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分析研判、交流、预警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1.动员部署。在全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定成员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区管委会成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各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排查整改。一是企业自查自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二是部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大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3.集中整治。一是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二是联合执法。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强化警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严重违法企业。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