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为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48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285元/月。
2、全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要严格月报制度。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将当地绩效部门和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上报至市民政局。数据通过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一致、准确、真实、完整。市局将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报市绩效办和市统计局。
二是年终开展实地考核。12月上旬,市、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绩效、统计等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工作。12月中下旬,迎接省绩效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四项指标中凡有一项未达标考核均评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成立工作机构,为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提供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三)加强保障。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提标要求足额安排2018年社会救助所需资金预算,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地资金给予分档补助。
(四)加强管理。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城乡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救助资金结余率控制在5%以内。要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五)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重点抓好典型推介和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经验,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六)强化督查。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依则依规加强督查,要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工作实施,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督查,督查率100%。市局将每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市局将通报当地政府。
附件:
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实事项目 |
目标任务 |
备 注 |
各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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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480元/月和285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起实施,12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
1-4月份未达标的单位,5月份起逐步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