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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完成三项“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涉企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工业污染企业现场监管有漏洞,设备运行不正常。已完成,按《南湖新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南湖新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开展,关停“散乱污”企业22家。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去年9月以来,来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处罚1家,关停3家。三是将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将违法企业上报市局,纳入黑名单。因我区企业较少,无大型工业企业,暂未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涉气污染企业治污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已完成,按《南湖新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南湖新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对全区5家排放VOCs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督促巴陵汽修厂、汇润汽车服务公司、双龙工贸安装VOC处理设施,完成湖滨包装厂废气(VOCs)治理项目,全面完成全区VOCs排放企业治理任务。将5家排放VOCs的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企业治污设施老旧、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难以稳定达标排放。已完成,按《南湖新区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南湖新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一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去年9月以来,来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处罚1家,关停3家。二是将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将违法企业上报市局,纳入黑名单。因我区企业较少,无大型工业企业,2019年以来仅发生行政处罚1起。
南湖新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