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雄先生:
您于2025年08月18日在湖南省信访局登记信访事项,信访内容如下:“信访人王雄,家住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在湖南省岳阳市南湖新区虎形山学校新建工程(以下简称虎形山学校项目)从事木工工作,2022年02月20日与被投诉人岳阳南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建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此工程已完工2年多。学生自2022年09月01日已入学。自2023年07月起,被投诉人南湖建工公司以工程未结算等为由,拖欠信访人王雄及班组23名民工工资金额合计¥48.4099万元”等事宜(注:具体内容详见网上信访事项基本情况登记表)。目前,该信访件已转送至南湖新区城建投,南湖建工公司于2025年08月21日受理,并发出了受理告知书。现回复如下:
1、2022年05月12日,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南湖建工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总承包方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中标虎形山学校项目。虎形山学校项目中标后,南湖建工公司通过程序选定湖北品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品天公司)为项目劳务分包承建单位。
2、信访受理后,我们曾要求信访人王雄、品天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协议》、打卡记录等资料,截至目前,已收到《品天公司南湖新区虎形山学校项目木工承揽合同》、《木工班组(张道强)最终结算协议》等资料。且信访人王雄、品天公司均未提供完整打卡记录资料,信访人王雄与南湖建工公司无直接劳动(劳务)关系。
3、经核实,南湖建工公司与品天公司(地上部分劳务分包、地下室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已签订劳务合同暂定签约价为¥3872.239935万元,截至目前,南湖建工公司从2022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08日分批次向品天公司支付劳务费共计¥3872.239935万元,已向品天公司足额结清全部劳务费用。
4、综上所述,信访人王雄自称在虎形山学校项目从事木工工作,经多方核实,信访人王雄实为与品天公司存在劳动(劳务)关系。同时,信访人王雄反映的自2023年07月起,被投诉人南湖建工公司以工程未结算等为由,拖欠其本人及班组23名民工工资金额合计¥48.4099万元。期间,其本人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当面协商等方式催讨工资,被投诉人南湖建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支付分文的情况不属实。
5、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及供应商货款的结算,做好项目维稳工作,南湖建工公司近期已积极联系建设单位等责任单位完善结算送审工作及进度款请款申请事宜,同时,责令品天公司尽快拿出可行的处理方案,协调处理好信访人反映的项目工程款拖欠事宜。
如您不服本答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岳阳南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