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管委会决定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2月底,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范围是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坚持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相结合、
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相结合。
(一)食品
紧扣婴幼儿食品、小作坊白酒等高风险品种,校园及周边、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区域,结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验,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1.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用油、小作坊白酒、酱腌菜、湘式挤压糕点、风味鱼制品、病死猪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旅发委、农业委、食药分局)
2.校园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农村集体聚餐、自制药酒、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高风险区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旅发委、住建局、卫计局、教体局、食药分局)
3.保健食品、食用盐和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二)药品
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及监督管理,强化特殊药品、基本药物监管,扎实开展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日常检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加强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加大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
1.注射剂药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用氧等药品生产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分局)
2.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委托配送储存、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等药品经营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分局)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分局)
4.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假冒伪劣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食药分局)
(三)特种设备
督促全区所有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事故率,确保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1.建材、食品加工、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旅发委、住建局、卫计局、安监局、食药分局)
2.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旅发委、住建局、卫计局、教体局)
3.电站锅炉及其所属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气体充装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发改局、旅发委、城管局)
(四)其他
电取暖器具、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旅发委、安监局)
区工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安部门配合开展行政查处和行刑衔接工作,对构成行政拘留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子以打击。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区管委会成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各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1.企业自查自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部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大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月)
1.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
2.联合执法。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3.强化警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严重违法企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做到“五看”:一看排查单位是否全覆盖;二看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全排查;三看重点问题是否全整改;四看案件线索是否全查处。五看重大问题是否全解决: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是否反复。各地各部门要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和回顾,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精明任组长,区办公室副主任徐晓浪、市食药监管局南湖分局局长罗国君、市工商局南湖新区分局局长徐宁、区安监局局长姜有为任副组长,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经信局(旅发委)、农委、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卫计局、教体科技局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成立相应专项行动工作组,领导和协调开展本地专项行动。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导和协调本部门专项行动,配合区专项行动组做好相应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相关单位,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相关部门要全力参与,按职依法开展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各部门要创新方式,综合施策,充分履职履责。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加强统筹调度、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推进安全风险隐患联查、联防、联控。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发动。区工委宣传部要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专项行动工作组、区相关成员单位每半月要向区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等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12月28日前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相关成员单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月20日前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和区各成员单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区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石佳,电话:8237326,电子箱:21864535@qq.com;纸质文件送区管委会一办公楼512办公室 胡蓉)
附件: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南湖新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企业自查 |
监督检查 |
隐患整治 |
案件查办 |
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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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查自改企业 (家) |
自查安全风险隐患 (条) |
隐患整 改落实企业 (家) |
出动检 查人员 (人次) |
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家次) |
排查安全风险 隐患 (条) |
责令整 改企业 (家次) |
完成风险隐患 整治 (条) |
取缔关 停制假 售假窝 点(家) |
立案 查办 (件) |
罚款 金额 (万元) |
移送刑 事处罚 案件 (件) |
移送刑事处理人数 (人) |
挂牌督办案件 (起) |
新闻媒体报道 (篇) |
曝光违 法企业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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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食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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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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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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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
药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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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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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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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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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 设备 |
公众聚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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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开门式 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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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及其所属压力容器与压力 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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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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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业 产品 |
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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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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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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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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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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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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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数据为累计数,每半月报送一次,请于每月2日、17日前报送;2.此表由办事处(管理处)、成员单位汇总后报送;3.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填写内容此表不够,请另附材料详细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