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通知精神,现将区政务服务大厅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政务大厅各窗口不对外办公,请广大市民周知,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9∶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3∶30—17∶30)。
南湖新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7日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