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编稿时间:2021-12-20 来源: 南湖发改统计局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1.加强法律宣传。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活动,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培育全民守法意识。

2.强化法律执行。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体制,确保执法严格、准确高效。

3.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注重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于11月19日开展了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活动;

二是制定全区长江保护法宣传工作方案。2021年11月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方案;

三是积极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已开展宣传工作3次,制作宣传展板4张、横幅86条、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2000余份,均已下发至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及管理处、社区、学校、企业,做到了积极有效宣传。

三、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加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组学习内容。

2.压实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问责,严格按制度进行奖励和惩罚,并按照长江保护法的要求,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3.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我区生态环境相关制度,继续不折不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反映。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0730-8355537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