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享寿明天贸易连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岳阳享寿明天”案)已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23日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经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授权,确定由岳阳市南湖新区求索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发还事宜,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2025年6月6日至9月6日
二、清退对象
本次清退对象为在“岳阳享寿明天”投资且经(2023)湘0602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和(2023)湘0602刑初777号刑事判决书确认,进行过信息核对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清退比例、金额
损失总额和目前已归集到位的资金金额确定为本批次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确定的受损失额乘以清退比例进行定额。受损金额以(2023)湘0602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2023)湘0602刑初777号刑事判决书及本次登记的未在判决书附件名单范围内的所有集资参与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清退方式
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对过程中登记用于接受清退资金的银行账户,清退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汇入该账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原则确定统一清退比例。本次清退结束后,将根据涉案资金继续归集的情况及各涉案地有关部门报送的当地集资参与人信息的情况,开展后续批次的资金清退工作。
2.因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导致其登记的收款账户信息有误、账户销户等,致使转账失败的,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予以解决。请集资参与人确保其提供或开设的银行账户在资金清退期间处于稳定可用状态。
3.未在(2023)湘0602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附件名单内的集资参与人的登记,必须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不得隐瞒还本和支付利息情况。
4.登记截止之日为5月16日。登记地址:云梦路求索街道办事处办公楼。逾期未来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期间若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30-8204308咨询。特此公告。
岳阳市南湖新区求索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