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事处、居委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级财物管理制度,强化村(居)级财务监督机制,实行村(居)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我区财政局根据《南湖风景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岳南监发【2014】10号),集中清理整顿顿村(居)级财物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顿村(居)级财物问题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清理整顿村(居)级财物的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居)级财务监督机制,实行村(居)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居)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居)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二、责任分工
牵头区领导:余格尧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负责人:祝卫东
配合单位:区社管局
成立南湖风景区“清查整顿村(居)级财物”领导小组,组长祝卫东,成员熊睿、胡国红、黄捷。“清查整顿村(居)级财物”工作领导办公室设区财政局,胡国红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三、清理整顿村(居)级财物的工作要求
(一)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村(居)级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等。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村(居)级应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怎么做等细则。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利于加强村(居)级在原始记录、定额管理、盘点清查等工作。
(二)加强群众监督,加大内部控制,严格追究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设立财物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自觉抵制贪污行为遵纪守法的村(居)民应进行宣传、表彰。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各财物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法律法规处理账务,以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四、清理整顿村(居)级财物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10日——8月10日)
村(居)级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自设“清查整顿村(居)级财物”领导小组,主要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村(居)民对清理村(居)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整顿”领导小组的清查工作。通知各村(居)级将财务账目结清,对各种资产进行清点,资源性资产登记造册,摸清底数,逐项核对,做好清理整顿的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8月11日——9月10日)
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5日,各办事处清查整顿村(居)级财物领导小组组织逐村逐居清理,不留死角。重点开展清查工作,即:清理收支往来账务,清理集体资金、存款,清理集体资产、资源;查非生产性开支,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查所有收支入账。同时,各村(居)级根据《村(居)级财物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并做出自查自纠的结论。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4年9月11日——10月10日)
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清查整顿村(居)级财物”领导小组说清自已所涉财务问题,并如数向村(居)集体兑现违纪金额的,原则上不予追究。凡是自查自纠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者一律从严处理。同时,对搞得好的村(居)级给予表彰奖励。清理整顿过程中问题较轻,态度较好,由区财政局、区社管局对其进行批评罚款,从轻处理;情节较重的移送纪检追究法律责任。
(四)整章建制阶段(2014年10月11日——10月31日)
为避免个别村(居)级财务管理又将出现新的混乱局面。为此,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整章建制,防止“反弹”。一是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理财小组,负责村(居)级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工作;二是实行公开制度,村(居)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三是建立审计制度,每年对村(居)财务进行审计一次;四是杜绝一切抬款。
五、清理整顿村(居)级财物需达到的效果
1、村(居)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要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居)级会计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确认。
4、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5、村(居)级内各项收支要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6、村(居)级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7、工作人员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8、村(居)级财务应及时进行公示,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附件:村(居)级财物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岳阳南湖风景区财政局 岳阳南湖风景区社管局
2014年7月8日
举报电话:0730—8865875;
邮箱号码:qucaizhengju2014@sohu.com
附件:
村(居)级财物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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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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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情况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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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纠正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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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10分代表最好,0分代表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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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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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发现财务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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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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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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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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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账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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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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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账款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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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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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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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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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表代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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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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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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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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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丢款差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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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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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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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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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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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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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是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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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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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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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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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手续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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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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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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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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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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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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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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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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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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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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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资金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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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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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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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