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岳阳市南湖新区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编稿时间:2018-08-20 来源: 区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辖区各单位提供会计服务。负责岳阳南湖新区管委会各单位的财务核算会计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和部门预算进行财务分析,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按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中心设置主任、主办会计、出纳岗位。按照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会计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确保财政国库支付高效运行。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含城建投及建设项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计899,945,611.52元。比上年度增长598,665,284.52元 ,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区城建投公司和区建设项目支出。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32,197,174.90元 ,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11,140,200.00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29,399,056.76

商品和服务支出

89,612,864.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3,052,190.37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60,690,000.00

债务利息支出

124,429,956.74

基本建设支出

250,273,021.65

其他资本性支出

2,488,522.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99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94.5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99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7.26万元,占73%;项目支出24298.54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9994.56万元、支出89994.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各增加59866.5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新增区城建投公司和区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2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98.5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99.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2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77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596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为3595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为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瓶车及面包车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