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岳阳市南湖新区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南湖新区民政局
评价方式:南湖新区民政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南湖新区民政局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 年 7 月15 日
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熊 睿 |
联络电话 |
8720010 |
|||||||||||||
人员编制 |
6人 |
实有人数 |
11人 |
|||||||||||||
职能职责概述 |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 具体职责为三救、三助、三送、三为、三保,即救灾、救急、救难;助学、助医、助困;送关怀、送温暖、送服务;为民情、为民利、为民权;保民生、保和谐、保稳定。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1、建设“美好社区、温馨家园”一个 2、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5床 3、帮助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2名 4、城市低保人均补差:300元/人/月 5、农村低保人均补差:130元/人/月 6、五保供养:分散供养:4800元/人/年 集中供养:7200元/人/年 7、孤儿生活费发放散居:900元/月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民政资金总量翻了一番;全市绩效考核两项指标全面达标;三项为民办实事任务圆满完成;55名退役士兵安置到位;撤乡并村工作提前完成;福彩销售较上年增长7倍;困难群体有保障;优抚政策全部落实;精准扶贫社会兜底有成效;残疾人工作有特色;2016年,区民政局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全区城市文明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虎形山社区荣获“全市美好社区”荣誉称号等。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371.13 |
647.19 |
1698.47 |
25.47 |
||||||||||||
1、局机关 |
2264 |
645 |
1619 |
|||||||||||||
2龙山敬老院 |
107.13 |
2.19 |
79.47 |
25.47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022 |
60 |
21 |
6 |
1962 |
550.6 |
||||||||||
1、局机关 |
1968 |
33 |
1935 |
525 |
||||||||||||
2龙山敬老院 |
54 |
27 |
21 |
6 |
27 |
25.6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8770 |
32597 |
46173 |
0 |
0 |
|||||||||||
1、局机关 |
66793 |
32597 |
34196 |
0 |
0 |
|||||||||||
2龙山敬老院 |
11977 |
0 |
11977 |
0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94.9 |
394.9 |
0 |
|||||||||||||
1、局机关 |
5.9 |
5.9 |
0 |
|||||||||||||
2、二级机构 |
389 |
389 |
0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 目标2:低保专项 目标3:优抚专项 目标4:医疗救助 目标5:临时救助支出 目标6: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目标7: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目标8:福利彩票公益金 |
目标1: 完成发放64.4万元。 目标2: 完成发放991万元。 目标3: 完成发放180万元。 目标4: 完成发放78万元。 目标5: 完成发放271万元。 目标6: 完成发放36.4万元。 目标7: 完成发放2万元。 目标8: 完成发放141万元。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发放 |
已完成 |
|||||||||||||
指标2:完成低保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指标3:完成优抚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数量指标 |
指标4:完成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指标5:完成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指标6:完成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指标7:完成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发放 指标8:完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发放 |
已完成 |
||||||||||||||
已完成 |
||||||||||||||||
…… |
||||||||||||||||
指标2: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谢 芳 |
局 长 |
区民政局 |
||||||||||||||
沈雨孟 |
残联科长 |
区民政局 |
||||||||||||||
熊 睿 |
会 计 |
区民政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 熊 睿 联系电话:8720010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在编在岗人员6名、临聘人员6名(其中民政社会救助专干6名)。按照区组织部要求并对照市民政局机构设置情况,局内设了办公室、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4个股室;龙山敬老院现有供(寄)养对象31人,工作人员5名(4名系临聘人员)。2014年按照市民政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我局实行了财务单列。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为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5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23157元:其中办公费支出为73746元、印刷费支出为696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4196元、差旅费支出为30793元、维修(护)费支出为22391元、租赁费支出为300元、会议费支出为38774元、培训费支出为335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32597元、福利费支出为139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5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22元。 (二)专项支出2016年专项支出为19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支出为82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为164万元、五保供养资金支出为20640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为7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支出为271万元、社会救助专干工资发放支出为70万元、优抚支出为244万元、退伍安置为82万元(其中包括区退役士兵安置发放工资等)、救灾资金支出为36.5万元、老龄支出为18.7万元、社会事务资金支出为71万元、残联专项支出为16.1万元、区划地名支出为3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为50万元、福彩支出为0.7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管理情况分析城乡低保资金每月足额到位,应保尽保;城乡医疗救助自己及时下拨,主动救助,已解民忧;救灾救济资金及物品按时下发,已解民困;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工作;注重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政府的温暖;开展了慈善救助活动,传递民政爱心;打造养老服务平台,实现老有所乐;精准扶贫社会兜底有成效;残疾人工作有特色; 由区财政局下拨的每一笔民政专项资金我局都设置了收支台账、有效的避免了专项资金使用混乱;特别是救灾专项资金我们做到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核灾后及时准确下拨,没有截留和挪用;其他各项专项资金也没有违规下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区财政资金配套问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一些保障民生的资金需由区财政按比例配套。如纳入小康绩效考核的养老服务补贴、纳入为民办实事任务的贫困重残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等。去年我局为减少区财政压力,这些资金发放均从上级下拨资金中支出。另外,城乡低保、救灾、优抚、医疗、特殊对象意外保险等资金都需要区财政按比例配套。 2、关于人员配备问题。民政工作事务繁重、资金量大、对象广;残联工作也是对象特殊、任务繁杂我局须增加工作人员配备。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关于明文规定需由本级财政配套且纳入绩效考核任务的民生资金,请求区财政按比例配套到位并每年拨至民政专户; 2、、请求在保留现有聘用人员基础上,能否增加1-2名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