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期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8856397
通讯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二号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街道畔湖湾片区 |
| 建设单位 |
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1)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工程:对水面滋生的水葫芦和少量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总计打捞清理漂浮垃圾量为0.456万t。(2)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对畔湖湾及周边湖域底部污染底泥进行清淤处置,总计清淤量为12.094万m3。(3)生态护岸工程:对畔湖湾片区周边湖面岸线护坡进行生态护岸建设总计建设生态护岸长度12.41km。(4)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利用畔湖湾片区现有湖域,采取封控围育和人工恢复措施修复人工湿地,共计修复人工湿地面积0.46km2。(5)生态步道工程:在畔湖湾片区湖域周边建设生态步道,打造周边居民休闲胜地。共计建设生态步道总长度为3.942km。(6)生态隔离带工程:为减少周边人为活动干扰,恢复片区生态质量,在河道两侧建设生态隔离带。建设陆域生态缓冲带面积282000m2;建设河道水体浮岛净化带420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物料、土方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种植土、底泥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控制施工期南湖畔湖湾水位,采用干法清淤工艺,减少施工对水体的扰动;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清淤产生的淤泥脱水后外运弃渣场;严禁将清淤淤泥与建筑垃圾混合处理;施工现场清理的生活垃圾、植物残肢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积极实施生态监测,最大限度减少生态影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七)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设立管理机构,加强人工湿地的维护、生态护岸、生态隔离带养护管理。维护产生的植物残枝等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工程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水质变化趋势、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
| 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