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3起元旦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的通报
龙山管理处公务用车(车牌号:湘FA0063)1月3日晚车辆驾驶员刘洋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现象;区城建投公务用车(车牌号:湘FC8428)车辆驾驶员周正在正常加班后,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并存在违规用车现象;求索街道办事处02号巡逻车,车辆驾驶员胡杉存在违规用车现象,且该车节日期间未按要求定点停放。
区纪工委按照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对3个问题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教育谈话、按1元/每公里的标准补缴节日期间油费、扣除补助和安全奖、调离工作岗位、全区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责成3个问题单位就此次违规用车事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反思,总结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三、严格全区公务用车报备、审批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如有申请留用情形的,须统一向区工委办公室报备审批,由区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案。区纪工委负责北斗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