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管理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职能部门:
《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湖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根据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现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规范,牢固树立健康的工作理念、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赌、吸毒涉毒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7.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8.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在上班时间、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期间参与打牌。
4.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吸毒、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其他违禁品问题。
2.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3.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委委员、区纪工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区工委办公室常务副职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工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科技局、市审计局直属分局、南湖地税局、南湖工商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区纪工委),负责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区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工委监察局、区工委组织部、区工委政法委、区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教育文体科技局指定专职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区纪工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区工委办公室:负责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整治街道(管理处)、区直机关单位(包括驻区职能部门)食堂豪华装修、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区工委组织部:参与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区工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核查通报机制,加强对涉赌涉毒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情况及时通报区纪工委。
区工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督促各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和工作氛围。
区机关工委:负责区直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区教育文体科技局:负责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区财政局: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国资部门负责对所监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区人社局:负责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人社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奖金福利发放的管理监督。
市审计局直属分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南湖地税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南湖工商分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派出所:负责查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
1.召开动员会议。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街道(管理处)、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包括驻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
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包括驻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的实施方案在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各街道(管理处)、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将实施方案汇总后于5月18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
2.进行宣传引导。各单位利用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的任务、步骤、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除对专项整治行动上述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外,还要对各单位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3.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出台的有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学习培训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的要求和相关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提高规定要求的知晓度,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1.对照要求查问题。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整治内容,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通过采取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查找陋习的具体表现,形成单位和个人陋习清单。
2.联系问题纠错误。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制定单位和个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3.按照要求作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纪委、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承诺,保证本人不出现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党员干部向本单位作出“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承诺,承诺书要在公开栏、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区直各单位(包括驻区职能部门)、区属教育机构、区属企业、派出所自查自纠情况在5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区机关工委、区教育文体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委政法委。各街道(管理处)、区机关工委、区教育文体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委政法委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5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
(三)监督检查(2016年6月下旬至11月)
1.专项检查。区工委政法委、区机关工委、区教育文体科技局、区财政局和区直相关责任部门(包括驻区相关职能部门)在6月、9月、11月前至少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各街道(管理处)同步开展相应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机关直属单位、教育机构、国有企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督查结束后,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包括驻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将督查情况在6月15日前、9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各街道(管理处)、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将督查情况汇总后于6月18日前、9月18日前、11月18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重点抽查。由各级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包括驻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的总结材料在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各街道(管理处)、区机关工委、区工委政法委将总结材料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工委(党支部)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工委(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党工委(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摸排、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信访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南湖新区门户网站和“岳阳市南湖新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公布举报电话,正常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刻关注网络舆情。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强化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党工委(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4.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整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有错就改、立行立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要针对责任范围内的专项整治事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做好结合文章,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正党风、转作风、带民风,促进全区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全面完成。
附件:
1.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表
3.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4.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月报表
5.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处理情况月报表
附件1
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街道(管理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区工委决定成立南湖新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军辉 区工委委员、区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姜有为 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易染红 区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徐晓浪 区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 虎 区工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维稳办主任
李 韬 区机关工委书记
毛晋锋 区财政局局长
谭 林 区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杨晨牧 区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屈 熠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晓阳 区教育文体科技局副局长
李百丰 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
卢均安 市审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黄光恒 南湖地税局副局长
余 轶 南湖工商分局纪委书记
龙 泉 南湖派出所所长
赵远军 湖滨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易染红 区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李百丰 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
屈 熠 区人社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向 钟 区综治维稳办副主任
杨 杰 区纪工委副科级纪检员
黄 询 区工委组织部科员
冯殿军 区财政局科员
王为军 区教育文体科技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