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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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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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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