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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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