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南湖英才”和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科协       发布时间:2023-04-12 11:24       浏览次数: 1

岳南人才办发〔2023〕5号

各街道(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各市直派驻单位、各学会、各相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今年5月30日是第七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科协“十大”、省科协“十一大”和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团结引领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湖新区2023年“南湖英才”和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争先,为南湖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南湖新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文旅产业、电子信息及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建筑新材料、乡村振兴等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等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并在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基层科普工作者。

现职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获得往届国家、省、市和区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南湖英才

南湖英才分南湖“小荷”人才和南湖青年英才两个类别,具体申报类别、评选条件、申报要求和申报书等按《南湖新区“南湖英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岳南人才办发〔2023〕4号)执行。

南湖“小荷”人才和南湖青年英才申报对象的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本区内完成。

(二)优秀科普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截止到2023年4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2年及以上。

四、评选表彰机构

由南湖新区人才办、区科协联合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负责推荐评审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协。

五、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审后在全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1.组织申报。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按管理权限由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单位和所在单位(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后,报“评审办”。

2.评审。“评审办”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区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3.奖励办法。区工委人才办、区科协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对南湖英才、优秀科普工作者获得者颁发证书等。

六、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将《南湖“小荷”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南湖青年英才推荐申报表》(附件2)或《南湖新区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及电子版,以及其他申报材料1份,于2023年4月30日17:30前报送“评审办”(区管委会二办公楼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于盟

联系电话:18207300698

电子邮箱:510487976@QQ.com

附件1:《南湖“小荷”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南湖青年英才推荐申报表》

附件3:《南湖新区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南湖新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岳阳市南湖新区“小荷”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南湖青年英才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3 南湖新区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4 申报附件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