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南湖新区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湖新区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岳阳市南湖新区总工会是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的社会事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以及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南湖新区总工会内设机构部门有: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基层部、女工部、组织部、经济部、财务部、网宣部、经审部共有九个部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7万元,增长11%,主要是因为工会专项活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7万元,增长11%,主要是因为工会专项活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7万元,增长11%,主要是因为工会专项活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2.12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活动的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3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会专项活动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举办健步行、未婚青年联谊活动等,主要是服务费、场地费、装饰费、餐费用品费,共有三百余人参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已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财政监管资金:主要包括单位的经营服务性税后收入等。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其他财政监管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