杩涘叆鑰佸勾妯″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南湖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04-28 10:30       浏览次数: 13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28日对刘山庙排水改造工程、彭家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项目、南湖新区家属楼改造工程、飘尾社区生活污水集中治理项目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8856397

通讯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东3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刘山庙排水改造工程批复

 岳环南分评审〔2019〕2号  2019年4月28日
 2  木鱼村彭家垄项目批复  岳环南分评审〔2019〕3号  2019年4月28日
 3  南湖新区家属区改造工程批复  岳环南分评审〔2019〕4号  2019年4月28日
 4  飘尾社区项目批复  岳环南分评审〔2019〕5号  2019年4月28日